OVERVIEW
业务概要
附负担赠与,系指在赠与财产的同时,由受赠人一并承受该财产所附债务的方式。税法将其一分为二:承担债务的部分视为有偿移转,就该部分向赠与人课征转让所得税;其余部分则向受赠人课征赠与税。因此,既有较单纯赠与更为有利的情形,亦有因赠与人的转让所得税负担加重而反显不利的情形。
VALUE税务会计以同一基准计算单纯赠与、附负担赠与与买卖三种方式,为客户比较总税负与资金流向。赠与人是否满足一户一住宅免税要件、是否属多套住宅重课对象,将使结果大相径庭。配偶或直系尊亲属、卑亲属之间的附负担赠与,原则上不认可债务承担而推定为赠与,故备齐债务确已移转、且受赠人正自行偿还的资料至为重要。
KEY ISSUES
附负担赠与主要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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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债务承担部分与赠与部分的划分
相当于所承担债务的比例视为有偿转让,向赠与人课征转让所得税;其余比例则向受赠人课征赠与税。两项税负须一并计算,方能得出实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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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赠与人的转让所得税条件
赠与人若满足一户一住宅免税要件,则视为转让的部分几无税负,较为有利。反之,若属多套住宅重课对象,附负担赠与可能转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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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直系尊卑亲属间债务承担的举证
配偶或直系尊亲属、卑亲属之间的附负担赠与,欲使债务承担获得认可,须有客观资料。租赁合同书、贷款名义变更文件与利息缴纳明细均须备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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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后续偿还资金的来源
核查受赠人是否实际偿还所承担的债务。若由赠与人代为偿还,该金额将再度作为赠与予以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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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取得税与附带费用
附负担赠与就债务承担部分适用有偿取得税率,其余部分适用无偿取得税率。两种税率分别适用,故须预先计算全部费用。
HOW WE HELP
VALUE税务会计的应对
三种方式的比较计算
以同一基准计算单纯赠与、附负担赠与与买卖,比较赠与税、转让所得税与取得税合计的总负担及资金流向。
债务承担要件的整备
就租赁合同的承继与贷款名义变更等使债务确实移转的程序提供指引,并协助预先备齐举证资料。
申报与后续管理
分别在期限内申报赠与税与转让所得税,并整理所承担债务的偿还明细,以备日后核查。
FAQ
附负担赠与常见问题
Q 附负担赠与总是更有利吗? expand_more
并非如此。向赠与人课征的转让所得税,可能高于所减少的赠与税。结果因赠与人的住宅数量、持有期间与取得价额而异,故应计算后再作决定。
Q 将带租约的住宅赠与子女,保证金如何处理? expand_more
子女一并承受保证金返还义务的,该金额视为有偿出售,向赠与人课征转让所得税。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名义亦须实际变更。
Q 贷款维持原状而仅变更名义,可以吗? expand_more
须实际完成金融机构的债务人变更手续,方可认定为债务承担。名义未变的,视为债务未予移转,整体可能被认定为单纯赠与。
Q 子女无力支付利息而由父母代付,会怎样? expand_more
代为支付的利息与本金可能再度作为赠与予以课税。先行确认受赠人能否以本人所得偿还,至为重要。
Q 由谁申报,如何申报? expand_more
受赠人申报赠与税,赠与人申报转让所得税。两者申报期限不同,故须一并管理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