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VIEW
业务概要
非上市股票在交易所没有行情,故按《继承税及赠与税法》规定的补充评估方法估值。其方式为:将最近三年净损益资本还原后的净损益价值,与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价值加权平均。无论继承与赠与,抑或家业承继、特殊关系人之间的股票交易、名义信托解除、有偿增资与法人清算,凡需确定股票价值的场合,所用计算皆同。
VALUE税务会计自确定评估基准日着手。暂付款与暂收款、非经常性损益、高管退职金计提等项目若未予整理,评估额将高于实际,或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我们按评估目的调整财务报表,分别算出净损益价值与净资产价值,并一并审视是否属溢价对象及家业继承扣除要件,据以建议申报时点与交易架构。
KEY ISSUES
非上市股票评估主要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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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补充评估方法的构造
将净损益价值与净资产价值按三比二加权平均。持有大量不动产的法人则改为二比三;无论何种情形,净资产价值的百分之八十为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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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净损益价值的核算
将评估基准日前三个事业年度的净损益额按一比二比三加权平均后,再除以还原率。临时性与偶发性损益须予扣除,故直接沿用结算书所得结果将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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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净资产价值的核算
采用的并非账面价额,而是依《继承税及赠与税法》重新评估的金额。不动产以市价而非基准时价为原则,营业权在满足要件时亦计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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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最大股东溢价评估
最大股东及其特殊关系人持有的股票须加计溢价。惟中小企业股票等法定情形不予加计,故须先行确认是否属于该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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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仅以净资产价值评估的情形
尚未开业或处于停业与歇业状态的法人、已进入清算程序的法人、资产大部分为不动产的法人等,不作加权平均,仅以净资产价值评估。
HOW WE HELP
VALUE税务会计的应对
评估基准日与资料整备
以继承开始日、赠与日或交易日为基准,收集所需财务报表、税务调整计算书与股东名册,并先行筛出暂付款等须整理的项目。
评估额核算与方案比较
分别计算净损益价值与净资产价值以得出评估额,并为您比较变更赠与时点或调整交易架构时税额的差异。
申报与说明资料
按申报书要求编制评估明细表与核算依据,并就调整内容与依据资料的整理保管提供指引,以备税务机关日后核查。
FAQ
非上市股票评估常见问题
Q 非上市股票也能按市价评估吗? expand_more
若在评估基准日前后一定期间内存在不特定多数之间的客观交易,该价格即为市价。惟特殊关系人之间的交易或小额交易难以获认定为市价,故多数情形仍采用补充评估方法。
Q 取得鉴定评价后可按该金额申报吗? expand_more
与不动产不同,非上市股票的鉴定评价额不被认定为市价。价值评估报告可作参考资料,但申报价额的依据须为法律规定的评估方法。
Q 亏损的公司股票价值也可能偏高吗? expand_more
是的。即便净损益价值偏低,若因持有不动产而净资产价值较大,依下限规定评估额仍会偏高。这正是不能因亏损而掉以轻心的原因。
Q 存在暂付款会影响评估吗? expand_more
暂付款计入资产而抬高净资产价值,认定利息计入益金而影响净损益价值。若计划赠与或承继,事先予以清理较为有利。
Q 持有子公司股票时应如何处理? expand_more
子公司若亦为非上市,则先以相同方法评估其股票,再反映至母公司的净资产。因步骤增加,资料准备需耗费更多时间。